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
上午:0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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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监督渠道,有效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管理办法》,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依照特约监督员选任条件和程序,确定了45名特约监督员。现将特约监督员拟任人选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26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任人选的资格条件等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的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三号政治部,联系电话:29997101、29997066,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政治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向反映问题者反馈。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4日
附件:特约监督员拟任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