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员拟任人选公示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法院外部监督机制,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员管理办法》,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依照司法监督员选任条件和程序,确定了46名司法监督员。现将司法监督员拟任人选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4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任人选的资格条件等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的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反映。(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三号政治处A803室,联系电话:299708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政治处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向反映问题者反馈。
附:司法监督员拟任人员名单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