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中国方案,最高人民法院按顶层设计要求于2018年成立了国际商事法庭。两年来,国际商事法庭的运行,在“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创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制度的创设以及一审终审制度的确立上有本土特色和创新,但作为国际争端解决的新生力量,国际商事法庭在某些方面仍然存在不足,有必要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域外模式,从国外有益实践中吸收先进经验,以期在促进“诉调对接”、“诉仲对接”的深度融合,设置更加开放的诉讼程序模式,细化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流程,推进判决的跨境承认和执行等方面,打造兼具中国特色的国际化、中立化、专业化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平台。
附件: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0)征文活动三等奖:“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运作与完善——以域外经验与本土发展为视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