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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优秀典型案例—深圳市某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某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2-01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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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某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某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众志成城抗疫情雪中送炭促复工

  关键词 疫情 救活企业 复工 雪中送炭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疫情肆虐,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全民抗疫的第一阶段已经过去,深圳这座城市也正在慢慢苏醒,而如何保障人们安全复工成为了当前需要优先考虑的事情,孜孜不倦的宝法人,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利用多种执行手段成功追讨欠款本息人民币1300余万元。为申请执行人安全复工保驾护航。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1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深圳市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机械公司”)支付欠款人民币1245万元,自2017年6月30日起计付利息至还清款项之日止,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投资公司”)、上海某机械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投资公司、上海某机械有限公司均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支付义务。2019年11月29日,深圳机械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裁判结果

  一审后被申请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经过审理,二审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注解

  (一)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困难重重,多措并举灵活出招。

  申请执行人深圳机械公司称在诉讼过程中已经冻结被执行人安徽投资公司银行账户。但执行法官经与银行核实,安徽投资公司被冻结的账户中存款仅8000余元。这对于1200多万元的执行标的来讲简直是杯水车薪。经过排查,三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均没有大额存款。只有安徽投资公司有机器设备、房产可供执行,但变现程序繁杂,且异地变现困难重重。

  临近年关,时间不等人。执行团队迅速采取惩戒措施:利用信用惩戒制度,将安徽投资公司列为失信企业,并对其法定代表人限制其高消费;积极展开查控措施,执行法官准备远赴安徽查封的手续;敦促安徽投资公司依照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偿付债务。

  (二)强制措施显成效,善意执行促和解

  正当执行团队准备奔赴安徽之时,安徽投资公司主动联系法院,表示其正在申请贷款,请求法院撤销对安徽投资公司的信用惩戒,以保证公司贷款可以通过审批,救活企业、清偿债务。本着对企业负责、多方共赢的原则,执行团队积极牵线搭桥,组织深圳机械公司和安徽投资公司多次协商,终于达成初步的和解意向。安徽投资公司向本院支付执行款人民币245万元,深圳机械公司向本院书面申请解除对安徽投资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惩戒措施。同时,安徽投资公司与2020年2月底支付剩余执行款本息。

  (三)新冠肺炎疫情阻断续封路,线上查控保障权益

  2020年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席卷全国,因疫情形势严峻,多省市限制出入,导致交通不畅。2020年2月中旬,申请执行人一纸续封申请让执行法官一筹莫展。安徽投资公司在诉讼过程中被冻结的账户将于2020年3月5日到期,银行在安徽,途经两个疫区,且省际交通基本瘫痪。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在与安徽银行取得联系,确定银行工作人员在岗时间后,借助最高人民法院开通的总对总线上查控系统,在线完成了查控手续。

  (四)线上送达圆满执结,为企业安全复工保驾护航

  眼看着2020年2月接近尾声,安徽投资公司确迟迟没有支付执行款项。安徽投资公司回复因其与深圳机械公司就利息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经多次协商,双方终于对利息的计算方式和计算期限达成一致。疫情期间,双方无法见面,无法签订纸质协议,为了突破困境,双方同意下,执行法官借助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大胆尝试了电子送达,在线向申请执行人和安徽投资公司送达了利息通知书,双方均没有异议。至此,一起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广的重大涉疫案件历时三个月,圆满执结。

  (五)典型意义

    疫情蔓延,社会各行各业遭受重创,在抗疫取得一定成效后,稳定经济,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成为当前优先事项。我们的法官利用多种执行手段成功追讨1300余万元,雪中送炭,为申请执行人企业安全有效复工保驾护航,满满正能量。

  另一方面当执行难碰上疫情,让原本困难重重的案件更上雪上加霜。科技信息时代,不拘泥,灵活办案显得很重要,执行法官利用传统的办案手段及科技信息手段相结合成功执结。疫情阻断了交通,一定程度上阻断了办案进程,但阻断不了我们办案的热情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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