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燕璇,女,1981年7月20日出生,共产党员,硕士研究生,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助理审判员。
2009年、2011年获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称号。
一、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黄燕璇同志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对工作认真负责,秉公办案,严肃执法。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注重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律基础知识掌握较好,平时注重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并通过审判实践不断总结经验。特别是到民四庭担任助理审判员后,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黄燕璇同志很快成长为民四庭的业务骨干。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以更新知识,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技能,注重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从而使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业务技能得到了加强。在工作中注意研究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问题,所撰写的论文《物业维修资金法律问题》、《论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内地与香港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论文发表于省、市级刊物。
二、注重对多发性知识产权案件的类型化研究,审理案件效果明显
在工作中,黄燕璇同志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坚持“公正、高效、服务、为民”的司法理念,积极履行服务职能,以“重调解、促和解、化矛盾”为工作主旨,以“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为工作方式,以“定纷止争”为工作目标,注重提高案件质量,公正高效地审理和调处了大批纠纷,使得案件当事人服判率高,上诉率低,无一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2011年度,黄燕璇同志民商事及刑事收案数共463宗,审结435宗,结案率为93.95%,调解率为48.86%。审理了一批社会影响力大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如:黛尔吉奥品牌有限公司就其文字、图形商标遭仿冒而提起侵权诉讼案件;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就其摄影作品被抄袭侵权而提起侵权诉讼案件;北京视渠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就网吧未经授权提供影视作品在线播放提起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诉讼案件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注重工作方法创新,打开工作新局面
知识产权案件标的额一般较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黄燕璇同志把握调解原则,讲究调解艺术,注重调解结案,不放过每个环节的调解机会。有时为了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她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延长庭审时间,以至经常加班加点。同时,该同志在判决前对当事人耐心做好释法工作,有效化解了被控侵权人的抵触情绪,使当事人对案件的审理结果有较为合理的预期,既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亦有效制止知识产权的所有人滥用权利和非法垄断,力争做到胜败皆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坚持司法为民,积极服务群众
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的情形,而且要求急迫,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黄燕璇同志急当事人之所急,常常带领助理、法警及技术人员深入保全现场,及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及时协助权利人固定涉嫌侵权的关键证据,从而依法维护了权利人的正当权利,赢得了良好的群众口碑。
五、廉洁自律,奉公守法
依法办案是司法公正的标志,廉洁奉公是人民法官的本色。黄燕璇同志深深知道,法官是一个主持公正、伸张正义、明断是非的群体,唯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秉持公心,才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她始终恪守自己的信条,坚持从小事做起,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清正廉洁,纤尘不染。黄燕璇同志坚决回绝当事人的吃请,为的是维护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光荣和尊严,不允许有任何徇情枉法的行为出现。公生明,廉生威,与黄燕璇同志打过交道的人都能感受到她的一身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