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云兴同志于2003年3月通过竞争上岗由研究室负责人走上沙井人民法庭庭长岗位。两年多,该同志继续发扬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开拓,甘于奉献精神,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取得了较好成绩。2004年被区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被院党组评为先进工作者,荣立全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005年3月,被市中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干部”。2003年、2004年沙井法庭连续两年被院党组评为“先进集体”、被沙井镇委、镇政府评为“依法治镇先进单位”、“为民办实事做好事标兵单位”,并荣立全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2005年3月被市中院评为“优先人民法庭”和“调解工作先进集体”,7月被院党组评为“先进党支部”。
一、充分发挥庭长模范带头作用,做优秀法官的表率
云兴同志熟悉审判业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注意协调各种关系。每年按照院党组的统一安排,认真抓好本庭的《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注意抓好本庭的审判工作、法庭改革和队伍建设,并做到有所突破。在自己带头办案的基础上,全面履行庭长职责,抓好全庭办案任务的完成,注意发挥全庭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每年都出色地完成审判任务。2004年沙井法庭3名法官审执结了2111件,人均结案704件;2005年审执结3282件,三个半审判人员人均结案937.7件。
二、立足法庭,牢固树立改革观念,积极响应党组号召,发挥排头兵作用
法庭在最基层,案件压力大。为了克服案多人少等重重困难,充分提高审判效率,重点抓了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制度。今年该庭所审理的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约占95%;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精神,大力加强对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几类案件的调解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合法的调解手段,妥善处理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积极贯彻落实院党组关于提高当庭宣判率的指示精神,努力做好当庭宣判工作。在今年所审理的案件中,调解结案的案件(包括撤诉案件)达611件,调解率为35.98%。
三、强化管理和考核,加强法庭队伍建设,为创建“双优”法庭奠定良好基础
云兴同志有大局观念。他深刻的认识到,万事人为本,抓好法庭队伍建设,是首要任务。所以,他按照院关于法官助理改革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法官助理的效能,积极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该庭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一一一”审判模式,使每个审判人员的职责更加明确,有效地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高。在队伍建设方面,以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庭实际,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狠抓综合业务素质教育。
四、以身倡廉,带动全庭工作人员维护基层法官廉洁公正形象
云兴同志廉洁奉公,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送礼”,能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清政廉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法院干警“八不准”等各项规定。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还对其他同志严格要求,通过言传身教去感染影响大家。结合本庭实际制定出一整套工作规程,不断加强防腐保廉工作,使全庭没有违法乱纪问题发生,也没有受到当事人有关不廉洁的投诉。全庭形成了一股“讲团结、讲奉献、讲责任、讲形象、识大体、顾大局”的浩然正气之风。2005年,全庭拒吃请19人次,拒收当事人钱物12500元,收到表扬锦旗1面。此外,该同志善于团结他人,关心法庭干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