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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拍案 | 网络交友背后的“甜蜜陷阱”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6-09 10:13来源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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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社交APP火爆出圈,只需简单“左滑右滑”,便能邂逅让人心动的对象。然而,这看似美好的背后,可能隐藏着精心编织的诈骗陷阱!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

  案情简介

  2021年,王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王某通过手机交友软件,专门筛选大龄单身女性作为目标,先伪装成温柔且有事业心的婚恋对象,凭借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描绘骗取对方信任,再虚构自己承包工程遭遇资金链断裂的悲惨遭遇,以“支付工人工资”“购置施工工具”等看似正当的理由向多名被害人借款。在成功骗取钱款后,王某并未将涉案款项用于生产经营,而是挥霍一空,并拉黑被害人的联系方式。
  2024年2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查,王某骗取梁某等三名被害人共计24.36万元。2024年7月,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已有债务纠纷未能偿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无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隐瞒其无偿还能力的财务状况,继续以交友恋爱为幌子,骗取多名被害人信任后以借款为名诈骗被害人的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悔罪表现,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王某退赔梁某等三名被害人24.36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王某虚构事由骗财,致使被害人财产受损,达“数额巨大”标准,法院据此依法对其定罪量刑,予以法律制裁。

  法官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在与陌生人建立恋爱关系时,不要轻易被对方的甜言蜜语和美好承诺冲昏头脑。涉及钱财往来时,更要提高警惕,仔细核实对方所述情况的真实性。不要被虚构的困难和紧急情况所蒙蔽,避免因一时心软而遭受财产损失。同时,对于那些有不良信用记录,如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应当保持足够的警惕。一旦发现自己可能遭遇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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