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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拍案 | 莫让“黑科技”变成“黑历史”!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4-18 09:52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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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黑科技”披上“创新”外衣,帮助加油站篡改后台数据,减少应缴税油量以此牟利,犯罪团伙被抓获归案……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

  【案情简介】

  林某系深圳某科技公司负责人。2021年开始,其在主营销售加油机电脑主板及后台管理系统的过程中,陆续组织公司员工研发了一套“作弊系统”。这套系统内置中控程序,可使用手机或者电脑操作控制加油机主板,通过篡改后台数据,减少应缴税油量,从而帮助加油站偷逃税款。

  林某的公司分工明确:何某、杨某负责编写作弊代码,刘某安装测试,陈某设置加密锁,杨某管理采购发货,黄某、陆某参与设备安装维护。

  2022年7月到11月期间,公司先后向多家加油站出售4套具备偷税漏税功能的主板及中控系统。

  2023年3月,公安机关抓获8名涉案人员。经查,被告人林某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万元,其在审理阶段主动退赃。

  【法院审理】

  林某团伙通过“作弊系统”向加油站提供“偷税套餐”,篡改加油机传输至税务系统的数据,虚报油量,设计将作弊程序隐藏在正常中控系统内部,远程刷机不留痕迹,此举扰乱了经济秩序,减损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损害了社会公平。

  法院认为,八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对计算机系统中传输的数据进行修改,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鉴于八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林某主动退赃,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法院判处林某等八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2万元,涉案设备全部收缴。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通过作弊系统直接修改税务数据,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技术无罪,但用于违法目的,就会沦为犯罪 “帮凶”。利用计算机技术破坏系统、篡改数据,即使打着 “技术创新” 旗号,只要触犯法律底线,必将受到严惩。

  法官提醒,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企业和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合法合规使用技术。技术是把双刃剑,科技从业者要牢记,创新须守底线,莫让“黑科技”变成“黑历史”,遇到可疑技术需求,请记住——代码有底线,法律有红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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