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女)与叶某(男)曾为情侣。恋爱期间,双方合作经营某公寓项目,但未签订书面合作协议,亦未明确约定分红及风险承担方式,项目支出由李某负责。
之后,两人分手,并就交往期间花费、合作项目经费进行对账结算,签署《还款协议》,明确叶某未归还李某的借款总额、还款期限、利息及方式等内容。
因叶某未按协议还款,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叶某返还借款及利息。叶某辩称,协议系为维护情侣感情出具,不代表双方存在直接借贷意思,应属无效。
那么,这份还款协议是否有效呢?点击视频,法小宝为您详细解读。(视频由 AI 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