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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拍案 | 退休老人能主张误工费吗?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11-18 14:38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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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仍在工作的退休老人,遇到交通事故后受伤,还能索赔误工费吗?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底,汪某驾驶汽车不慎与林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林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汪某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林某负次要责任。汪某在A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且事故发生在承保期限内。

  事故发生后,林某因伤势严重入院。经为期两周治疗出院后,林某为保障个人权益,向法院起诉,要求汪某和A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维修费和误工费等费用。对于林某主张的除误工费之外的损失,双方基本无争议,但由于事故发生时,林某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对于误工费的赔付存在较大分歧。

  法院审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些条款未对误工费的支付设置年龄门槛,条款本身强调的是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实际收入减少应得到赔偿。误工费的核心在于补偿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实际收入减少,而非基于受害者的年龄进行区分。

  虽然林某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并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结合林某提交的微信收入账单和其建筑临时工的性质,法院认为通过微信支付劳动报酬符合常理,对林某仍从事有偿社会劳动,事故导致误工收入减少的主张和要求支付适当误工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A保险公司赔偿林某医疗费、维修费和误工费等费用,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其中并没有对受害者的年龄进行限制。

  法官提醒,退休年龄并不是劳动终止的标志。只要个人仍有劳动能力并从事有偿社会劳动,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收入减少理应得到赔偿。同时,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报警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赔偿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保险公司也应积极履行赔偿责任,确保受害人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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