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诉的程序
1.1如果你对一审裁判结果不服,可以向本院提出上诉(不得上诉的案件除外),上诉至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1.2上诉期自收到裁判文书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对判决的上诉应在15日内提出,对裁定的上诉应在10日内提出。
1.3提出上诉时须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1.4上诉时亦须提交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资料。
1.5提出上诉需要预交上诉费,上诉费的金额由本院工作人员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