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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所需的文件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08-08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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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律文书

  1.1包括起诉状与反诉状、答辩状、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追加被告申请书、撤诉申请书、和解协议、代理词等。

  2.身份资料

  2.1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函等。

  3.书证

  3.1如合同书、结婚证、付款凭证等。

  4.照片

  4.1照片作为证据提交时,应该贴在A4大小的纸上,每张照片都应编上号码。

    5.须提交文件副本

    5.1诉讼各方在向本院提交上述文件时均须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文件的副本,以便于本院向另一方当事人送达。

  6.用纸要求

  6.1上述文件均需使用A4大小的纸张。

  7.编排页码

  7.1在诉讼的过程中,诉讼各方均会向本院提交相关诉讼文件。为了防止混淆双方的文件,诉讼各方提交的文件都应当全部编上页码,以便当你想引用某份文件时,法官和另一方当事人都可以轻易地根据你所提供的页码找到文件。

     7.2原告的文件的页码应该以“Y”为开头,因此第1页是“Y1”,第2页是“Y2”,以此类推。被告的文件的页码则应该以“B”为开头,因此第1页是“B1”,第2页是“B2”,以此类推。

    7.3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特别编码。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劳动者的文件的页码应该以“L”开头,因此第1页是“L1”,第2页是“L2”,以此类推。用人单位的文件的页码应该以“D”开头,因此第1页是“D1”,第2页是“D2”,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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