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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准备和进行开庭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08-08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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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怎样为庭审作准备

    1.1你应该安排至少半个工作日的时间来参加庭审。

    1.2如果你本人不能到庭,必须确保到庭的委托代理人熟悉案件的事实。

  1.3参加庭审时应当携带的资料:

  (1)你的身份资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

  (2)你已经提交本院的所有文件和本院送达给你的所有文件;

  (3)你在诉讼中需要使用的证据;

  (4)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5)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资料。

  1.4关于特定类型案件的要素表

  对于劳动争议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延期办证纠纷及某些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为方便和指导当事人诉讼,本院为当事人准备了要素表,当事人应按照要素表的指引进行填写与诉讼,以提高诉讼效率。

  2.普通程序庭审会怎样进行

  2.1法官会在开庭前核对到庭人员情况。

  2.2开庭时法官会首先向双方当事人交待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2.3庭审活动可以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与最后陈述三个阶段。

  2.4法庭调查的作用在于查清案件事实,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与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被告陈述答辩意见;

  (3)双方当事人围绕着诉辩意见或争议焦点进行举证与质证。

  2.5法庭辩论的作用在于审理案件相关的法律理由,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辩论表明自己的观点。

  2.6最后陈述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在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对某些内容有遗漏而设置的。双方当事人均可在此阶段对事实问题与法律理由加以补充,或对自己的观点进行归纳。

  2.7法官可能采用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具体情形的适用需视案情需要而定。

  2.8调解不是一个独立的庭审阶段,但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适时组织调解。

  3.简易程序庭审会怎样进行

  3.1简易程序的庭审与普通程序庭审的模式相似,但相对较为简化与灵活。

  3.2开庭前已经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当事人各方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审判人员除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外,可以不再告知当事人其他的诉讼权利义务。

  3.3简易程序的庭审不受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的限制。

  4.在庭审过程中的行为举止

  4.1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4.2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4.3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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