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法庭诉讼指南
一、假日法庭的受案范围
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到庭参加诉讼,需要安排在“假日”开庭审理,标的额50万元以下,事实较清楚,争议不大的下列简易民商事案件:
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3、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4、拖欠水、电、天然气等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纠纷案件;
5、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
6、其他可以由假日法庭审理的简易民商事案件。
二、假日法庭的启动程序
(一)立案指引。对于符合假日法庭受案范围的简易民商事案件,当事人起诉时,法院向其送达《假日法庭告知书》,当事人要求在“假日”开庭的,法院指导其填写《假日开庭申请表》。
(二)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当事人申请在“假日”开庭的案件,法院在排期开庭前告知对方当事人在“假日”开庭,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合理安排开庭时间。对方当事人对在“假日”开庭明确持反对意见的,不启动假日法庭,按方便诉讼原则另行安排开庭时间。
三、经济困难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司法救助条件与申请材料参见《法律援助指南》。
四、为尽快解决你们的纠纷,本着司法便民的原则,假日法庭审理的民商事纠纷在诉讼前可选择诉前联调,起诉后可选择审前调解。申请调解的条件参见《诉前联调、审前调解指南》。
五、假日法庭诉讼特别指南
1、假日法庭设在速裁法庭,速裁法庭指派专人审理假日法庭案件。
2、假日法庭利用午间、夜间、周末、节假日休息时间开庭。假日法庭工作日开庭时间为12时-14时、18时-21时,周末开庭时间为周六的9时-18时,节假日开庭时间为9时-18时,并可根据当事人要求作灵活调整。
3、假日法庭裁判原则适用简化裁判文书,力求当天开庭,当天制作、送达裁判文书。
4、假日法庭可开展以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为主要内容的巡回审判和法律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