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指南
一、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
8、请求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的;
9、主张因家庭暴力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4.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一)申请人可以到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或深圳市各区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
(二)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同时提交相关户籍证明、管辖证明、困难证明等材料。
(三)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
(第三版——宝安区法律援助处联系方式)
宝安区法律援助处联系方式:
深圳市宝安区法律援助处
地址:宝安区前进一路东侧深信泰丰大厦1栋13楼
邮政编码:518101 咨询热线:27786696 Email:baoanfy@sina.com
深圳市安区新安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
地址:宝安区37区龙井路新乐居委会五楼
邮编号码:518101
法律援助专用电话:27890828、27890766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法律援助工作站
地址:宝安区西乡街道乐园街1号西乡司法大楼
法律援助专用电话:27693370
邮政编码:518102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法律援助工作站
地址:宝安区福永劳动司法大楼4楼
法律援助专用电话:27331898
邮政编码:518103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
地址:宝安区松岗街道燕罗路劳动司法大楼七、八楼
法律援助专用电话:27716927、27066325,27712311
邮政编码:518105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
地址:宝安区沙井街道创新路司法劳动大楼7楼
法律援助专用电话:27243788
邮政编码:518104
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
地址:宝安区龙华人民中路344号司法大楼
法律援助专用电话:28119190 27745148
邮政编码:518109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法律援助工作站
地址: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东石岩司法所(石岩公学正门旁)
法律援助专用电话:27613148
邮政编码:518108
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办法律援助工作站
地址:宝安区观澜大道105号
法律援助专用电话:27983948、27983942
邮政编码:518110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法律援助工作站
地址:宝安区大浪街道华荣路行政服务大楼210室
法律援助专用电话:0755-29671689
邮政编码:51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