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诉讼指南

历史遗留恢复执行提交材料指引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2-13 17:50来源 : 本网
【字体:

  历史遗留咨询电话:邓助理:27788474  陈助理:23321360

  材料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12号宝安法院执行局陈助理收23321360    邮政编码:518101

  温馨提示:材料邮寄请您在邮寄材料里填写好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方便进行电话沟通联系对接。


  历史遗留案件恢复执行完毕结案需提交材料

  申请执行完毕结案材料:

  1. 恢复执行申请书(一般由申请人提供)

  2. 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仲裁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复印件)

  3. 终本裁定书(一般要原件)

  4. 双方主体材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授权代理材料(若有则需提供)

  6. 结案申请书(写明具体履行金额,一般由申请人提供,确认签名并盖章或捺印)

  7. 双方送达地址确认书

  注:请按以上顺序依次整理好后提交,上述材料各1份即可。


  历史遗留案件申请恢复执行需提交材料

  1. 恢复执行申请书(一般由申请人提供)

  2. 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仲裁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复印件)

  3. 历次终本裁定书(一般要原件)

  4. 新财产线索权证信息(房产、车辆等需提供权证信息)

  5. 双方主体材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授权代理材料(若有则需提供)

  7. 双方送达地址确认书

  8. 执行款收款账户确认书

  注: 请按以上顺序依次整理好后提交。


  恢复执行所需材料清单

  1.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     *2份

  2.历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各1份

  3.生效法律文书     *1份

  4.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各1份

  5.送达地址确认书     *各1份

  6.收款账户确认书     *1份

  7.对应银行卡复印件     *1份

  8.有价值的财产线索重要!能否启动恢复执行的关键

  备注:若是恢复追加被执行人(需要提供执异追加裁定书原件以及确认追加裁定已经生效)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