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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陈丽兰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8-22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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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陈丽兰,女,2000年3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1624200003035528,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和平县林寨镇中洞村委会新联村6号。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0年11月3日被羁押,因怀孕,次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取保候审,2021年11月4日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继续取保候审,2021年12月8日被本院继续取保候审。

  本院于2021年12月20日作出了(2021)粤0306刑初3686号刑事判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罪犯陈丽兰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本院于2022年7月28日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送达暂予监外执行征求意见函,次日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征求意见回复函,建议我院决定对罪犯陈丽兰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陈丽兰因处于哺乳期的原因,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将罪犯陈丽兰暂予监外执行。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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