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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陈树高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3-22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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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陈树高,男,1971年3月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

  本院于2021年7月20日作出(2020)粤0306刑初4255号刑事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罪犯陈树高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同案犯苏某、梁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3日作出(2021)粤03刑终1899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陈树高以其患有高血压3级极高危、胸主动脉瘤并血栓形成、右肾上方肿块等疾病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并提交了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检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书、CT诊断报告、超声报告单、宝安区人民法院CT检查报告单、体格检查报告等证明资料。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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