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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康万强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4-11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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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康万强,男,1968年4月18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223号5栋4单元2楼2号。

  2022年2月15日,本院作出(2021)粤0306刑初2535号刑事判决书,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罪犯康万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判后,罪犯康万强不服,提出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该案已生效并交付执行。2023年3月3日,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向本院递交了《关于对在押人员康万强提请法院启动监外执行程序的情况报告函》,并提交了罪犯康万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脑血栓病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等证明资料作为依据。罪犯康万强以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脑血栓病、坐骨神经痛等疾病需保外就医为由申请监外执行。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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