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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石效坤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3-01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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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石效坤,男,1970年11月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大李庄乡大张行政村石楼村21号。

  2022年3月3日,本院作出(2022)粤0306刑初168号刑事判决书,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石效坤有期徒刑六个月。后石效坤不服上诉。2022年6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粤03刑终667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罪犯石效坤以其患有慢性肾脏病3期、慢性肾炎、高血脂症、高尿酸血症、高血压病3级(高危)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疾病诊断证明等病历资料。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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