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苏良基,男,1972年11月10日出生,壮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屯首村委屯首村93号。
2022年2月16日,本院作出(2021)粤0306刑初3079号刑事判决书,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苏良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后苏良基不服上诉。2022年6月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粤03刑终703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苏良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苏良基以其患有高血压2级、血肌酐升高、新冠病毒感染、肺部感染、肾萎缩、左眼血管爆裂失明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疾病诊断证明等病历资料。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