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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黄艳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2-03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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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黄艳,女,1987 年8 月19 日出生,汉族,专科毕业,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2022年5月30日,本院作出(2022)粤0306刑初470号刑事判决书,以诈骗罪判处黄艳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黄艳以怀孕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并提交了超声诊断报告单等证明资料。本院于2022年11月7日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决定将罪犯黄艳暂予监外执行。

  现黄艳于2023年1月25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生育一名男童,于2023年2月1日以处于哺乳期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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