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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李靖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7-25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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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李靖,男,1990年1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1424199001105119,汉族,大专文化,户籍地广东省五华县安流镇里江村社前岗。

  2022年7月4日,本院作出(2021)粤0306刑初3078号刑事判决书,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被告人李靖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李靖以患有肺腺癌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疾病诊断证明等病历资料。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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