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朱一安,男,1980年12月26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1821198012260016,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建设路210号9栋2梯2楼。
2022年8月23日,本院作出(2022)粤0306刑初1311号刑事判决书,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朱一安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朱一安以患有高血压病2级(高危)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并提交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明资料。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