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小花,女,1979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马铃村20号。
本院于2022年8月31日作出(2022)粤0306刑初1216号刑事判决书,以诈骗罪判处李小花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现判决已生效,罪犯李小花于2022年9月17日以处于哺乳期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