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晓平,男,1973年2月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2922197302051294,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南部县石龙镇龙华寺村7组51号。
2022年2月9日,本院作出(2021)粤0306刑初3774号刑事判决书,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王晓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八万四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王晓平以患有严重肝硬化、脾肿大、血小板低,危及生命,急需长期治疗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并提交了肝硬化、脾肿大、血小板低诊断证明等证明资料作为依据。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