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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王晓平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10-08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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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王晓平,男,1973年2月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2922197302051294,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南部县石龙镇龙华寺村7组51号。

  2022年2月9日,本院作出(2021)粤0306刑初3774号刑事判决书,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王晓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八万四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王晓平以患有严重肝硬化、脾肿大、血小板低,危及生命,急需长期治疗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并提交了肝硬化、脾肿大、血小板低诊断证明等证明资料作为依据。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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