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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张米特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9-26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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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张米特,女,1984年12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10108198412094241,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朱各庄2号楼4单元14号。2021年8月13日,因身体原因,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2022年1月20日,本院决定对其继续监视居住。

  2022年2月28日,本院作出(2021)粤0306刑初3976号刑事判决书,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张米特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现因被告人以患有高位截瘫等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疾病诊断证明等病历资料。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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