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暂予监外执行 > 受理公示

关于罪犯陈文忠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9-26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字体:

  罪犯陈文忠,男,1979年1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2926197901150034,汉族,中专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25 号旭飞花园B栋2010。

  2021年8月24日,本院作出(2021)粤0306刑初2625号刑事判决书,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陈文忠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判决生效后,本院于2021年9月7日作出收监执行决定书,宝安区看守所以被告人患有1.2型糖尿病、高血压3级、劲动脉血栓为由拒收,并出具了暂不收押审批表。现因被告人以患有1.2型糖尿病、高血压3级,附带引起脑梗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疾病诊断证明等病历资料。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