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暂予监外执行 > 受理公示

关于罪犯陈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9-26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字体:

  罪犯陈健,男,1975年5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30619750508005X,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湖滨路2号。

  2021年11月9日,本院作出(2021)粤0306刑初3519号刑事判决书,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陈健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判决生效后,本院于2021年11月22日作出收监执行决定书,宝安看守所以被告人有高血压3级、劲动脉血栓为由拒收,现因被告人以患有高血压3级、食道静脉曲张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疾病诊断证明等病历资料。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