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暂予监外执行 > 受理公示

关于罪犯孙琪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8-10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字体:

  罪犯孙琪,女,1986年11月1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1325198611171425,汉族,户籍地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仙林镇石老嘴村6组116号。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本院作出(2021)粤0306刑初3796号刑事判决书,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孙琪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孙琪以怀孕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并提交了怀孕诊断证明等证明资料作为依据。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