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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王雪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7-01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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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王雪,女,2000年12月1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身份证号码220122200012141822,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人,住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前岗乡耿家村西腰岗屯6组。

  2020年1月18日,本院作出(2020)粤0306刑初2817号刑事判决书,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21年8月27日,因王雪未按规定去司法局报到,本院作出(2020)粤0306刑初2817号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缓刑。2022年2月7日,王雪被逮捕,后被发现已怀孕。2022年6月10日,被告人以现处于哺乳期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出院证明、出生证明等病历资料。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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