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蔡秋敏,女,1999年8月28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0981199908284229,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北流市白马镇黄金村龙塘组005号。
2022年2月21日,本院作出(2022)粤0306刑初28号刑事判决书,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蔡秋敏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蔡秋敏以怀孕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疾病诊断证明等病历资料。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