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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李兆才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4-11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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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李兆才,男,1979年8月1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0231197908112078,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重庆市荣昌区万灵镇大荣寨1组166号。

  2022年3月21日,本院作出(2021)粤0306刑初2938号刑事判决书,以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李兆才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李兆才以患有肺癌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疾病诊断证明等病历资料。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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