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欧阳飞,男,1989 年11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1021198911188630,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流峰镇漼江瑶族村19组。
2021年12月20日,本院作出(2021)粤0306刑初3631号刑事判决书,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欧阳飞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21年11月22日,本院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后宝安区看守所以欧阳飞患有严重疾病为由拒收,出具暂不收押审批表。判决生效后,罪犯欧阳飞以患尿毒症、慢性肾病、高血压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疾病诊断证明书等病历资料作为依据。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