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雷利,男,1988年5月5日出生,畲族,本科文化,户籍所在地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
本院于2026年5月19日作出(2026)粤0306刑初707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雷利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雷利以其患有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可能性大)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相关医学证明材料作为依据。本院已受理该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现决定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将异议意见反馈至本院刑事审判庭。
公示时间: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5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助理0755-2999771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