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苏悦,女,1992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
本院于2025年10月20日作出(2025)粤0306刑初808号、(2025)粤0306刑初1264—1272号刑事判决,以罪犯苏悦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撤销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2023)浙0225刑初437号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苏悦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苏悦以其系哺乳期妇女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本院已受理其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现决定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将异议意见反馈到本院。
公示时间: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5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助理0755-29997658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