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梁美娟,女,1990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户籍所在地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
本院于2025年7月17日作出(2025)粤0306刑初1336号刑事判决,以罪犯梁美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责令罪犯梁美娟退赔谢某某人民币76000元。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梁美娟以其系哺乳期妇女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本院已受理其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现决定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将异议意见反馈到本院刑事审判庭。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18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助理0755-2999771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