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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莫帮池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7-04 09:38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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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莫帮池,男,1994年12月31日出生,布依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

  本院于2025年4月28日作出(2025)粤0306刑初688号刑事判决,以罪犯莫帮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莫帮池以其患有强直性脊柱炎(累及颈椎、胸椎及腰椎、骶髂关节、双侧髋关节),脊柱伸屈功能完全丧失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相关医学证明材料作为依据。我院已受理该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现决定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将异议意见反馈至本院刑事审判庭。

  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6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助理0755-2999771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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