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暂予监外执行 > 受理公示

关于罪犯陈丽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5-13 09:31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字体:

  罪犯陈丽,女,1988年7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藤县。

  本院于2022年3月27日作出(2022)粤0306刑初260号刑事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陈丽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于2022年8月18日以罪犯陈丽系怀孕妇女为由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期限自2022年8月25日起至怀孕情形消失之日(2022年9月19日)止。因罪犯陈丽于2022年9月19日分娩,本院于2022年9月29日以罪犯陈丽系正在哺乳期的妇女为由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期限自2022年9月20日起至2023年9月19日止。因罪犯陈丽再次怀孕,本院于2024年1月30日以罪犯陈丽系怀孕妇女为由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期限自2024年2月7日起至怀孕或者哺乳期情形消失之日(2025年5月8日)止。现罪犯陈丽再次以怀孕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其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现决定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将异议意见反馈到我院刑事审判庭。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5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助理0755-2999771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