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创创,男,1987年8月20日出生,回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
本院于2024年1月30日作出(2024)粤0306刑初224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李创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判决生效后,罪犯李创创以其患有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肾移植术后、肾性高血压、肾性贫血、规律透析、尿隐血2+、高脂血症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相关医学证明资料作为依据。我院已受理其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现决定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将异议意见反馈到我院刑事审判庭。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4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助理0755-2999771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