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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马耀清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9-02 09:04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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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马耀清,曾用名马跃清,男,1969年9月3日出生,回族,中专文化,户籍所在地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

  本院于2024年5月14日作出(2024)粤0306刑初1017号刑事判决书,以马耀清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马耀清以其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PCI术后)、心动能Ⅱ级、高血压3级(极高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相关医学证明资料作为依据。我院已受理其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现决定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将异议意见反馈到我院刑事审判庭。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4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助理0755-2999771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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