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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赵天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11-28 15:41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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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赵天娥,女,1991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

  2023年11月8日,本院作出(2023)粤0306刑初1514号刑事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赵天娥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罪犯赵天娥及其他同案犯均服判不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现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罪犯赵天娥于2023年11月25日以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我院已受理其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现决定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将异议意见反馈到我院刑事审判庭。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1月30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助理0755-2999771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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