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陈丽,女,1988年7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藤县。
2022年3月27日,本院作出(2022)粤0306刑初260号刑事判决书,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陈丽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陈丽以怀孕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并提交了超声检查报告单等证明资料,本院于2022年8月25日作出(2022)粤0306刑更14号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决定对陈丽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期限为2022年8月25日至怀孕情形消失止。
后罪犯陈丽于2022年9月19日在广西藤县人民医院产下一名男婴,以哺乳期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于2022年9月29日作出(2022)粤0306刑更53号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决定对罪犯陈丽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期限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19日。
2023年9月6日,本院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司法局关于社区矫正对象陈丽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因陈丽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即将消失,本院于2023年9月7日作出(2022)粤0306刑更37号收监执行决定书,决定由广西藤县公安局于2023年9月20日对陈丽收监执行,后因陈丽再次怀孕未被收监执行。陈丽再次以怀孕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超声检查报告单等证明资料。我院已受理其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现决定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将异议意见反馈到我院刑事审判庭。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6日-2023年9月28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助理0755-2999771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