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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朱忠琴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8-16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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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朱忠琴,女,1980年4月10日出生,彝族,小学毕业,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漯河市。

  2022年11月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0306刑终642号刑事判决书,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朱忠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四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朱忠琴以怀孕为由申请监外执行,并提交了超声诊断报告单等证明资料。本院于2023年6月5日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决定将罪犯朱忠琴暂予监外执行。

  现朱忠琴于2023年8月3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医院生育一名男婴,于2023年8月15日以处于哺乳期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交了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

  特此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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