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深圳市宝安人民法院特发布如下悬赏执行公告:
执行案号:(2022)粤0306执2948号
执行依据:(2019)粤0306刑初893号刑事判决书、(2021)粤03刑终606号刑事裁定书
涉案标的:人民币1232930.42元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被执行人袁德华,男, 汉族,现住香港特别行政区观塘顺天村天瑶楼1019,港澳证件号P562564。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卢剑飞,男,汉族,1987年8月5日出生,户籍地丰顺县汤西镇颖川社区居委新颖路1号之二,现住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盛丰苑1410房,身份证号码441423198708052371。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及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本院核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资金的百分之十比例作为悬赏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举报人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55-29997679、0755-29997634(工作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