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深圳市宝安人民法院特发布如下悬赏执行公告:
执行案号:(2021)粤0306执20657号
执行依据:(2020)粤0306民初34204号民事判决书、(2021)粤03民终14438号民事裁定书
涉案标的:30万元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廖奕彬,男性,1974年11月15日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洪浪北路宝雅花园C栋305号,身份证号码:441425197411155650。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及相应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及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本院核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资金的百分之五比例作为悬赏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举报人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755-27806703(工作日)、18923893919(双休日及夜间)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