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隐匿财产以逃避债务,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财产权益难以实现,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1)粤0306执4536号
执行依据:[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256号仲裁裁决书
涉案标的:1503.267516万元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张将来,男, 汉族,1981年10月9日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鹤洲恒丰工业城C5栋一楼东侧,身份证号码433130198110094435。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503.267516万元及相应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使法院控制被执行人或者提供财产线索使案件财产得以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资金的百分之五比例作为悬赏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举报人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755-23508836(工作日)、13246602186(双休日及夜间)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