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人数多可列表):
执行案号:(2021)粤0306执20139号
执行依据:(2020)粤0306民初3037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43246.34元及相应利息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一、被执行人钱小六,男性,1970年12月16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2823197012166113,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枞阳县横埠镇左岗村中心组42号。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3246.34元及相应利息。
二、被执行人蔡语珊,女性,1987年2月23日
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10823198702231343,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荣路46号金海湾花园10栋27C。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3246.34元及相应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个人的,奖赏举报人1000元。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举报人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23508827(工作日)、15217026922(双休日及夜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