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执行信息公开 > 执行举报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9-28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字体: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人数多可列表):

  执行案号:(2020)粤0306执1788号

  执行依据:(2019)北海仲字第1-606号 仲裁裁决书

  涉案标的:95000元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庄汪洋,男,1995年1月14日生,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东方村桂景园3号楼三单元505,居民身份证号码445222199501140674。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95000元及相应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及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举报人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0755-29945189、0755-29945224(工作日)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