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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4-02 10:30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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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深圳市宝安人民法院特发布如下悬赏执行公告:

  执行案号:(2023)粤0306执恢565号

  执行依据:(2021)粤0306民初5301号、(2022)粤0306民初27072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人民币331449.04元

  被执行人一(基本信息):东莞市玲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TRKU6K,住所地东莞市寮步镇横坑社区莞樟路横坑路段183号一栋二楼207室。

  法定代表人:周清意。

  被执行人二(基本信息):刘玲,女,1990年12月0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湖南省祁东县永昌街道太阳升社区新2组29号,居民身份证号码430426199012070505。

  被执行人三(基本信息):周俊晖,男,1988年04月1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湖南省祁东县永昌街道太阳升社区新2组29号,居民身份证号码430426198804134373。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及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本院核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资金的10%予以奖赏。两个以上举报人就同一个线索举报的,悬赏金由在先举报信息的举报人获得。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举报人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55-23209404、0755-23208764(工作日)

  0755-23067424、0755-23206394(工作日)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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